《东方美人在美国》转载请注明来源:怪谈小说guaitanxs.com
单独设立一个临时性的信托,既能满足特定的需求,又能与家族核心信托有效隔离开来,也少了更多程序上的麻烦。
甚至,信托设立、修改、废止的自主权也能得到很好的保留。
与之相反。
一旦真的纳入家族既有的信托体系中,情况就会变得复杂,处理起来也相对“棘手”许多。
首当其冲的,就是要建立两者之间的法律收养关系,让少年符合信托对受益人的严格限定。
——“仅限直系子弟和正式领养的子女。”
在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的法律规定上,中国和美国存在着显着的差别。
在中国,类似顾安这样的情况,通常考虑这几点:
1、有没有一起生活?
2、继父有没有出钱抚养、花时间教育?
如果有。
那么继父和继子的关系天然形成,权利和义务也一起打包成立。
继父要抚养孩子,孩子长大后要赡养继父,双方还是彼此遗产的法定继承人。
但是在美国,情况却是不一样的。
想要达到类似中国的这种效果,必须经过正式的领养手续,终止孩子与另一方生父母的法律关系。
一旦完成收养。
继父母与孩子的关系就和亲生父母完全相同,不可撤销。
事实上,收养手续并不是必需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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