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带着大狙闯三国》转载请注明来源:怪谈小说guaitanxs.com

“主公,你每日进行的队列训练,于战事有何益?”

对于林毅每天早上都要用半个时辰的时间,进行的队列训练,徐庶和贾诩保持了同样的观点。

贾诩不敢问,便撺掇着徐庶问了出来。

“二位可知,兵者之天职为何?”

“为主君尽忠。”徐庶说。

“为国而死,为民而战。”出名怕死的贾诩,说出这样的话来,倒是让林毅觉得有些意外。

但他还是摇了摇头:“没那么复杂,一个普通的士兵,能做到服从命令,就已经足够了。”

徐庶似有所悟,但还是有些疑惑的道:“有军法官在,此事不难做到啊。”

“若兵士人人皆能做到令行禁止,何须要设军法官?元直可听说过强扭的瓜不甜?”

“强扭的瓜不甜?语出何典啊?”徐庶一头雾水的问道。

“主公的意思是,进行队列训练,就能让士兵们做到自己主动听令,而无须军法官监督?”贾诩有些疑惑的问道。

“没错,通过长期不间断的训练,会让服从命令成为士兵们本能的反应。

这样的一支军队,战斗力绝对会比靠着军法官威逼强迫着往前冲的军队强得多。

元直,你在做什么?”

咬着毛笔鼻尖,嘴上因粘了墨而变得黑乎乎的徐庶,一边拿出小本本记录,一边说道:“此金玉之言也,我要记下来。”

徐庶本是游侠,又是个知兵的,除了早上的队列训练之外,其他诸般训练都是他来负责。

他是最先发现队列训练妙处的,仅仅是几日之后,他就发现这些新兵蛋子摆起兵阵来,居然已经有模有样,丝毫不比百战老兵逊色。

这也从侧面印证了他小本本上记下的林毅语录,确实是有用的。

最让兵士们畏惧的其实不是各种训练,而是在所有训练结束之后,主君居然要求贾诩教他们识字。

老天爷啊,我只是当个兵而已,又不是去当官老爷,为什么要识字啊?

识字岂是那么容易的事情,只有那些世家子才有那样的脑子吧,我们祖上几辈子也没人识字啊,没有那样的天赋啊。

直到主君定下了一个规矩,同等军功下,识字多者优先晋升。

于是营中的怨声没有了,大家都埋头苦学起来。

不就是认几个字吗,难道比杀人还难?

在士兵们的哀嚎和抱怨声中,林毅的队伍终于进入了常山郡,过了这个狭长而多山的郡,就到了隶属于幽州代郡的平舒县了。

山路难行,不仅仅是物理意义上的难行,还因为山林之中,时不时就会跳出来的贼寇。

因为收拢了牛庄几乎所有的百姓和物资,林毅的队伍足足一千多人,一百多辆辎重车辆,想要跑起来根本不可能。

他们遇到的盗匪并不多,毕竟这么大的队伍,又有500多护卫,寻常盗贼不会自讨没趣的去劫他们。

但是进入常山郡的第二天,林毅手下的新兵们,终于迎来了他们的第一场战斗。

奇怪的是,当斥候传回来消息,发现大批盗贼的踪迹,主君告诉他们,可能马上会有一战战斗的时候,这些第一次真正上战场的新兵们,并没有太过紧张。

他们握着手中各不相同,也不是制式的武器,手臂在微微颤抖着,连带着整个身体都在颤抖。

这不是因为紧张,也不是因为害怕,而是因为兴奋和期许。

战功可以换成银钱,换成土地,换成女人,还能换来官职,这是他们以前想都不敢想的。

但其实他们的兴奋并不全是来自于战功可能带来的奖励,他们最为兴奋期许的,是他们这十几天来进行的艰苦的训练,终于有机会见证一下成果了。

他们原本就是农人,最喜看的,就是耕耘了数月后,能看到秋天枝头的累累硕果。

而现在,他们已经是士兵,敌人出现的时候,他们的“秋天”也到了,那一颗颗的人头,谁说不是属于他们的“硕果”呢?

赵大狗原是一个普通的农户,家里有几亩薄田,娶了媳妇也有了娃。

但去年大旱,田里几乎没有什么收成,官府拿走了他家藏的最后一口粮食。

即使他狠心将田产卖给了垂涎他家田产许久的贵人,但还是过不下去。

于是他又先后将儿女和妻子都卖了,就在他谋算着如何将自己也卖个好价钱的时候,雷公将军来了。

他们是那么的勇猛

,他们杀了县丞,杀了小吏,杀了公差,也杀了很多没有回避的普通黔首。

他们打开县府的粮仓,黔首们眼巴巴的看着,希望这位将军能开仓放粮。

但等来的只有一句骂声:“特么的,就这么点粮,才够吃几天?”

于是凶恶的雷公将军又将屠刀指向了那些贵人,他知道,这些贵人家里的粮,一定比县府还要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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